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;总书记的两会深意与现实实践。
在多民族国家的发展进程中,民族团结始终占据核心位置。它不仅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,更是实现共同繁荣的根本保障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这一主题,尤其在两会场合,通过生动比喻和深刻论述,指引全国各族人民携手前行。这种思想指引,源于对国家长远发展的深远考量,也体现在具体行动之中。

青海省西宁市的一所寄宿制中学——果洛西宁民族中学,便是生动例证。这所学校由东部地区无偿援建,隶属于果洛藏族自治州,汇聚了不同民族的学生。2024年6月,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,第一站便选择这里。他走进课堂,观摩思政课教学,并与师生亲切互动。总书记询问思政课是否涉及近代历史,师生们积极回应,列举了从鸦片战争到南湖红船等内容。总书记进一步叮嘱,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思政课重点内容。这种现场指导,不仅体现了高层对民族教育的重视,也为学校注入了强大动力。学校从无到有、逐步发展的历程,正是民族团结进步的缩影。通过东西部协作,学生们获得优质教育资源,交往交流日益频繁,共同感逐步增强。
回顾历史,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与深化,经历了持续过程。早在2014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,总书记首次鲜明提出这一概念。此后,在不同场合,他反复阐释其内涵与要求。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,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,总书记指出,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,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则是民族团结之本。他强调,要紧紧抓住这条主线,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。同时,他提出,既要推进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举措,也要注重润物细无声的长期浸润。这种双重路径,确保了工作的全面性和持久性。在民族地区调研中,总书记始终关注稳定发展与团结进步,强调出台政策措施要着眼于强化共同性、增强共同体意识。这种一以贯之的关注,体现了战略定力。
进入新时代,中国式现代化进入关键阶段,民族团结根基需要持续夯实。相关规划建议明确提出,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。最近,全国人大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,为这项事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。该法强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,推动共同繁荣发展,体现了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。总书记指出,我们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是好的、管用的,各民族大团结的国家一定前途光明。这种自信源于实践检验,也指引未来方向。在学校教育、社区治理、经济发展等领域,这一意识逐步融入日常,引导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