零食暗藏致泻成分;不法团伙获刑;食品安全警钟再鸣。
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前夕,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一批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典型案例。其中,一起发生在江苏的案件特别引人注目:不法分子在梅子、果冻、糖果等深受欢迎的休闲食品中非法掺入有害物质,借减肥瘦身名义通过电商渠道广泛销售,最终导致5人受到刑事处罚。该案揭示出当前食品安全领域面临的新挑战,即新型化学物质被用于违法生产,增加了监管难度。

从2021年中期开始,刘甲为首的团伙陆续设立两家企业,系统化开展问题食品的生产与分销。他们采购一种具有明显致泻效果的白色粉末,作为核心添加剂,混入梅子、果冻、糖果等产品中。团伙成员各司其职:有人专责原料采购,有人管理日常事务并共同保管、分发原料,还有人负责指导工人掌握添加比例,确保生产顺利进行。成品通过多家网络平台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,吸引大量追求快速瘦身的消费者购买。
2022年下半年,团伙获悉类似产品因添加新型泻药双丙酚丁而曝光,与自身原料高度重合。为避免被查,他们迅速转向采购另一种效果相当的替代物质,继续维持违法活动。执法行动展开后,公安机关在相关场所扣押原料及成品,经检测确认含有双辛酚丁或双环己甲酰酚丁等成分。这些物质经专家论证,与酚酞类已禁物质属性类似,属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,可能导致食用者出现肠道紊乱等多项健康问题。生产环节工人也报告接触原料后皮肤红肿、眼睛刺痛等不适,凸显危害的广泛性。
办案过程中,当地公安初检未发现常规违禁成分,但消费者投诉食用后腹泻等症状引起重视。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,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深入检测与分析,梳理国家历年关于酚酞等物质的禁令及相关通知,结合多名领域专家意见,明确认定涉案物质的违法性质。检察官还引导侦查补充关键证据,确保事实链条完整。2024年夏季,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;次年春季,法院判决5名被告人犯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处以不同刑期及罚金。被告人全部认罪,未上诉,判决生效。
此案典型意义在于,司法机关面对技术迭代带来的新型犯罪手段,及时调整策略,通过跨部门协作、专家咨询和技术鉴定,成功突破侦查瓶颈。最高检指出,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对美丽身材的渴望,在热门零食中添加有害原料,宣称减肥功效,却带来显著健康隐患。检察机关将持续保持打击力度,强化对网络销售食品的监督,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推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。消费者也应增强辨识能力,选择信誉良好的品牌与渠道,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环境。
回顾2025年全国检察工作,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数量保持高位,显示出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坚定守护。类似案件的处理,不仅惩治了违法者,更起到警示教育作用,提醒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,拒绝虚假宣传,推动行业健康发展。只有多方合力,才能有效遏制此类犯罪,确保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安心享用美食。
